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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年前,老公突然把我原來的手機Samsung S7350
--->換成Sony Ericsson X8
熊熊從按鍵機換成全觸控的手機
讓整天帶孩子只靠本能生活的我實在難以適應
而且照相功能比原本的S7350還差
雖說功能很多但是都要上網(不適合我ㄚ)
使用近一個月後....老公迅速將它賣出
換了這隻「Touch and Type」Nokia X3-02
桃紅色的金屬質感是我的菜(感謝我老公阿)
雖說功能&價錢都比X8遜色
但是夠我用了!!
只是照相功能還是比S7350差(沒有小花功能)
情人節當天老公又送了我ㄧ把迪士尼小剪刀~
一向樂觀的我就把手機+剪刀一併當作情人節禮物好了!!
我的生日跟情人節只差三天
(跟Paris Hilton同年同月同日生耶~只是命運大不同阿)
所以又強迫老公送禮物給我
我隱約有猜到老公大概會送勃肯鞋......
我想他看我每天都穿勃肯!!所以送勃肯應該是最實用的吧....
(之前老公也送他澇木勃肯!)
其實我.................... 最想要的是:女朋友2號(被打!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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