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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天前把涵涵小時候較新衣服PO上網拍賣(照片是穿女裝的宥宥)
這件牛仔背心裙涵涵沒穿過是全新的
隨便賣40元
結果有人來下標
超商純取貨運費是49
超商取貨付款運費是60
(這都是付給7-11的)
當初PO的時候 誤選擇可以超商取貨付款
誰知道超商取貨付款賣家還要付帳管費+手續費
所以後來有發悄悄話給對方說不提供超商取貨付款
買家願意用轉帳 我請他匯40_49=89
但是他又了悄悄話給我
說原本她用超商取貨付款:40+60=100
現在用先轉帳+超商純取貨: 40+49+17(手續費)=106
所以她想說匯給我83 看我要用郵寄還是超取
結果我就變成 只有選擇郵寄
去郵局時買了牛皮紙袋2元+掛號40元 運費共42元
買家付的運費 83-40=43
太強了!!!真不知道買家是怎麼算的
居然只多算1元給我~~~
回來的路上可能因為肚子餓 真的感到超不爽的
我賣東西又不是在賺錢!!
為了替買家省手續費我還提供兩個帳號
其他買家都不在意17元的轉帳手續費
因為就算多加了這17元 我賣的東西還是很便宜ㄚ
運費手續費也不是我收!!!
想以後自己別那麼傻
買家不想要多付轉帳手續費
我也沒必要濫好人去配合買家的要求
東西賣不出去也不會少一塊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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